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热线:
手机:
18620000220
18620000220
邮箱:394222660@qq.com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53层
站内搜索

二审法院是全面还是部分审理死刑上诉案件?

发布时间:2014年9月5日 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合议庭应当在开庭前对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上诉、抗诉的理由及是否提出了新的事实和证据; 
(二)被告人供述、辩解的情况;
(三)辩护人的意见以及原审人民法院采纳的情况;
(四)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五)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
(六) 在侦查、起诉及审判中,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
(七) 原审人民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意见;
(八)其他对定罪量刑有影响的内容。
因此,二审法院是全面审理死刑上诉案件。


All Right Reserved 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620000220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