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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如何审查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8月31日 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对于下级人民法院报送的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核准死刑裁判的原合议庭负责审查,必要时,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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