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殴打收费员被免职
官员殴打收费员被免职,挥拳只为4元停车费,如果该官员如此缺钱,我们可以为其捐款。免职就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吗近日,官员爆粗口被免职、官员因不雅照被免职,类似的新闻成为家常便饭。有人说,官员不怕被免职,总有东山再起之日。这样的免职难道只是做做样子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近日,湖北荆州闹市街头,一辆奥迪停车后未交费欲驶离,59岁的收费员上前拦停后,坐在奥迪副驾上的男子冲下车挥拳打人。一旁热心市民劝阻也遭脚踹,男子在现场自称是“宜城市政法委的书记”。民警赶至将当事人带至派出所调查,据了解,打人者系宜城市政法委副书记吴光山。昨天18点,宜城市委对该官员就地免职。处分公务员的事由有哪些呢
处分公务员的事由有哪些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以殴打、体罚、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
违反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摊派或者收取财物的;
妨碍执行公务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执行公务的;
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宜城市政法委副书记吴光山殴打59岁收费员,侵犯了收费员的人身权利,理应受到行政处分。作为公务员,竟然伸手殴打民众,还是年岁已高的老年人,不以动粗为耻,反而两名自己的职务身份,是以为自己的身份成为自己卑劣行为的挡箭牌吗如此的想法是什么原因造就的,公权已经逐步成为特权的代名词。“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