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热线:
手机:
18620000220
18620000220
邮箱:394222660@qq.com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53层
站内搜索

最高检强调疑罪从无原则:讯问疑犯将全程录像

发布时间:2017年7月31日 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最高检负责人强调贯彻“疑罪从无”原则,排除非法证据防冤错案
  今后,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公诉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要逐步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在前天闭幕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公诉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强调了我国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改革的重点。
  针对当前部分公诉机关片面强调办案、忽视监督的倾向,最高检检察长贾春旺指出,在公诉工作中不仅要履行指控犯罪的诉讼职能,同时也要履行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要坚决纠正侦查、审判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特别是要注意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在会议上,最高检副检察长邱学强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在公诉工作中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有效防止冤错案。他提出,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公诉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要逐步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有效固定关键证据,防止被告人翻供。此外,在对证据的审查判断上,应贯彻“疑罪从无”的原则。凡是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应当作为非法证据依法坚决予以排除。
  



All Right Reserved 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620000220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