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热线:
手机:
18620000220
18620000220
邮箱:394222660@qq.com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53层
站内搜索

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

发布时间:2017年8月11日 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物证技术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物证技术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有关物证方面的知识或物证方面的技术对涉及诉讼的物证方面的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包括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微量物证鉴定和声像资料司法鉴定等。

痕迹司法鉴定:运用痕迹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有关人体、物体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及分离痕迹与原整体相关性等问题进行鉴定。运用枪械学、弹药学、弹道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枪弹及射击后残留物、残留物形成的痕迹、自制枪支和弹药及杀伤力进行鉴定。

微量物证鉴定:运用物理学、化学和仪器分析等方法,通过对有关物质材料的成分及其结构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检材的种类、检材和嫌疑样本的同类性和同一性进行鉴定。



All Right Reserved 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620000220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