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热线:
手机:
18620000220
18620000220
邮箱:394222660@qq.com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53层
站内搜索

笔迹检验的程序和方法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0日 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在笔迹检验原理问题中曾讲到一个人的书写习惯在其自身同一中包含着差别和变化,同时也包含着与他人书写习惯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相似之处,加上书写活动本身随意性较大、案件中的情况又各不相同,这就使笔迹检验工作相当复杂,为了确保笔迹鉴定结论准确可靠,笔迹检验工作就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来进行。
  按有关规定,笔迹检验应分三个阶段和三个步骤来进行,即预备检验阶段、检验鉴定阶段、制作鉴定书阶段和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评断三个步骤。


All Right Reserved 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620000220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