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热线:
手机:
18620000220
18620000220
邮箱:394222660@qq.com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53层
站内搜索

帮忙转移雷管意图毁灭证据获拘役三个月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5日 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河南省汤阴县五陵镇的张某在替朋友转移雷管时,被公安局民警抓了个正着。3月28日,张某被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拘役3个月。
  2009年12月20日上午,汤阴县公安局民警在汤阴县五陵镇进行涉爆物品排查时,根据仪器显示,发现一男子家藏有雷管,该男子谎称找钥匙离家逃跑,并将钥匙交给好友张某,要张某将雷管转移走。张某乘民警不注意,进到该男子家,将303枚雷管提出转移时,被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帮助他人毁灭证据,情节严重,核其行为已构成毁灭证据罪。庭审中,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All Right Reserved 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620000220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