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热线:
手机:
18620000220
18620000220
邮箱:394222660@qq.com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53层
站内搜索

司法会计鉴定范围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2日 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的司法会计鉴定的范围,实践中,一般在下列情况下提出司法会计鉴定:

1. 在侦察过程中,侦察人员对有关会计资料无法解释;

2. 在计算犯罪数额时,需要会计核算原理和方法;

3. 侦察人员对有关会计资料证明案件事实的认识有分歧意见;

4. 案情复杂,涉及的会计资料众多;

5. 被告人提出有正当理由的申请,要求指定进行司法会计鉴定 ;

6. 被告人的辩护人有正当理由的提出进行司法会计鉴定;

7. 其他需要司法会计鉴定的事项。


All Right Reserved 广州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620000220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